实验室认可是指由权威的认可机构对实验室的管理能力、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并正式承认其有能力进行规定类型的检测、校准等活动。具体如下:
认可对象:
通常为进行校准或检测工作的实验室实体。这些实验室可以处于固定地点、临时场所或移动设施中,按工作性质可分为检测实验室和校准实验室。任何愿意获得国家认可的从事校准和(或)检测工作的实验室都可以申请认可。
认可目的:
向社会证明获准认可实验室的体系和技术能力满足用户需要,促进实验室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技术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竞争能力,使其能公正、科学和准确地为社会提供高信誉的服务。
减少和消除实验室用户(第二方)对实验室进行的重复评审或认可。
通过国与国之间的实验室认可机构签订相互承认协议,达到对认可的实验室出具证书或报告的相互承认,减少重复检验,消除贸易技术壁垒,促进国际贸易。
认可依据:
认可机构开展实验室认可活动主要依据相关的基本准则,如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内容等同采用 ISO/IEC 17025:2017)等,以及在基本认可准则基础上针对某些技术领域的特定情况制定的一系列应用指南和应用说明。
认可流程:一般包括意向申请、正式申请、评审准备、现场评审、认可评定、批准发证等环节。具体如下:
意向申请:申请人向认可机构表示认可意向,认可机构向申请人提供相关文件。
正式申请:申请人按要求提供申请资料并交纳费用,认可机构审查资料,确定是否受理及安排现场评审时间。
评审准备:认可机构指定评审组,评审组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必要时进行预评审。
现场评审:评审组依据认可准则等对申请人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活动进行现场评审,包括对场所、能力验证、授权签字人等的考核。
认可评定:认可机构将评审资料等提交给评定委员会,评定委员会对申请人与认可要求的符合性进行评价并作出决定。
批准发证:认可机构向获准认可的实验室颁发认可证书等,将其列入获准认可机构名录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