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网站消息,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对杭州爱达福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437.71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宛市监处字(2023)111号;违法事实:当事人聘用未经认可机构注册的人员从事认证活动的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宛市监处字(2023)111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6-01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1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437.71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1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543771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三十八条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聘用未经认可机构注册的人员从事认证活动的行为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 |
处罚机关 |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300MB1558321M |
数据来源 |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300MB1558321M |